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世新大學各項助學措施

各項助學措施

項 目 申請時間 申請辦法/資格 分機
教育部學雜費減免 109/08/10

109/09/02
申請人須具有下列身分,方符合申請資格:
1.中低收入戶學生 2.低收入戶學生3.原住民族籍學生4.身心障礙學生5.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6.現役軍人子女 7.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8.軍公教遺族(卹期內、卹期滿)
※具「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減免身分者,其最近一年度家庭年收入未達 220 萬,方符合申請資格;身心障礙證明請附上「彩色影本」。
※同時具有多重減免身分或領有其他政府補助,僅能擇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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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 109/08/10

109/09/02
最近一年度家庭年收入低於 120 萬元,方符合申請資格,另區分
1.低於 114(含)萬,就學期間利息全額教育部負擔。
2.介於 114-120 萬,就學期間自負半額利息。
※家庭年收入超過120萬,須2名子女以上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方可辦理,就學期間自負全額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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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願助學金 109/09/14

109/09/25
凡本校學生(具正式學籍者) 該學期未享有生活助學金,在校期間無力負擔註冊費或生活費者,均可提出申請。 82095
弱勢學生助學金 109/08/10

109/10/16
此為「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金額 1 萬 2千元至 3 萬 5 千元,申請者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家庭年收入低於 70 萬 2.家庭利息所得低於 2 萬 3.不動產低於 650 萬4.未請領政府其他助學措施5.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含)60 分以上
※同時具有減免身分或領有其他政府補助者,僅能擇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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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學生校外住宿優惠(租金補貼) 109/09/18

109/10/19
此為「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住宿優惠(校外住宿)」,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弱勢助學金補助之學生,於校外租屋,符合申請租金補貼之條件且檢附相關文件,依其所在區域補貼校
外住宿租金每月 1,200 元至 1,800 元。
※已請領其他與本計畫性質相當之住宿補貼,或已在他校請領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者,不得重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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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新大學急難救助金 發 3 個月內 本校學生凡遭受變故,影響家庭生計,致無法繼續課業者,得由學生或該系主任、導師、輔導教官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學務處生輔組申請救助。本急難救助金視情節輕重補助每名新台幣 1 萬至
5 萬元,申請人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 3 個月內提出申請,但同一事件不得重複申請;每年受理申請之名額視當年度預算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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築夢翠谷助學措施 《實施對象》
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本校大學部在學學生,其修業年限內領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可申請「學雜費減免」、「生活助學金」與「住宿優惠」。
109/08/10

109/09/02
《學雜費減免》
1.低收入戶學生學雜費由教育部全額補助。
2.中低收入戶學生經教育部減免後之學雜費餘額由學校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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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8/10

109/09/02
《生活助學金》
1.舊生初次申請學業成績需達 60 分(新生不限成績),非初次申
請學業成績須達 70 分。
2.申請學生需由生輔組安排至校內各單位服務學習,並親筆書寫
感謝信予捐款人且參與學校辦理之講座或活動 2 場以上。
3.每月給予 8 千元生活助學金,每學期核撥 4.5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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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宿舍管理
中心公告時間
提出申請
《住宿優惠》

1.凡前學期學業成績達 60 分以上之低收入與中低收入戶學生,可申請住宿優惠。申請人為本校新生者,不需檢附成績證明。
2.申請時間依宿舍公告每學年受理 1 次為原則。
3.低收入戶學生得申請於免費住宿;如因次學期無法持續取得低收入戶證明,而不符合免費住宿資格,需繳交住宿費方得續住至該學年結束。
4.中低收入戶學生得申請優先住宿(校外宿舍)。
5.依公告時間內提出申請,方具住宿優惠資格,並依申請順序優
先補位,額滿為止。如有問題請洽學務處宿舍管理中心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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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躍翠谷助學措施 《實施對象》
於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本校經濟不利之在學學生,方符合申請資格:
1.當學期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包含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及原住民等學生。
2.不具前款資格者,但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或經本校行政程序認定有需協助之經濟弱勢學生。
依學務處
各單位
公告時間
提出申請
(學期間)
《實施內容》
1.灌溉學習計畫:請洽生活輔導組
2.攜手成長計畫:請洽諮商中心
3.展翅翱翔計畫:請洽生涯發展組
4.適才培育計畫:請洽課外活動組
5.健康促進計畫:請洽衛生保健組
6.住宿藝文計畫:請洽宿舍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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