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部課程規劃
113學年度
學分數規範:
(1)畢業總學分最低:128學分
(2)校訂必修:14學分
(3)院訂必修:6學分
(4)系訂必修:37學分
(5)組訂必修:0學分
(6)通識最低:16學分
(7)專業選修最低:40學分
(8)開放外系學分:15學分
通識畢業條件說明:
一至四年級修習,至少修習16學分。分為「人文素養」、「社會科學」、「自然與資訊」、「運動與健康」、「特色通識」、「語文通識」領域,需包含四個不同領域,其中必選「語文通識」領域之中國語文相關課程至少2學分,方得畢業。註:「語文通識」領域包含「中國語文」及「外國語文」,視為同一領域。 |
校訂畢業條件說明:
- 校訂必修課程修習及格。
- 通過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初試及格,或學校舉辦之模擬全民英檢中級初試能力會考。未取得通過證明者,但已參加校內英語檢定補考者,可至外語中心申請修習「核心英語」課程。
系組訂定畢業條件或其他條件說明:
● 必修課程修習及格。● 修足規定之專業選修學分數。
● 畢業前至少參加10場升學、就業講座,其中系上辦理的講座至少4場,系外演講繳交學習護照至系辦公室。 |
各學年課程表
- 113學年度入學課程(113/07更新)
- 112學年度入學課程(112/12更新)
- 111學年度入學課程(112/12更新)
- 110學年度入學課程(112/12更新)
- 109學年度入學課程(112/12更新)
- 108學年度入學課程(112/11更新)
- 107學年度入學課程(112/11更新)
- 106學年度入學課程(112/11更新)
- 105學年度入學課程
- 104學年度入學課程
- 103學年度入學課程
- 102學年度入學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