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部課程規劃

113學年度

學分數規範:

(1)畢業總學分最低:128學分

(2)校訂必修:14學分

(3)院訂必修:6學分

(4)系訂必修:37學分

(5)組訂必修:0學分

(6)通識最低:16學分

(7)專業選修最低:40學分

(8)開放外系學分:15學分

通識畢業條件說明:

一至四年級修習,至少修習16學分。分為「人文素養」、「社會科學」、「自然與資訊」、「運動與健康」、「特色通識」、「語文通識」領域,需包含四個不同領域,其中必選「語文通識」領域之中國語文相關課程至少2學分,方得畢業。註:「語文通識」領域包含「中國語文」及「外國語文」,視為同一領域。

校訂畢業條件說明:

  • 校訂必修課程修習及格。
  • 通過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初試及格,或學校舉辦之模擬全民英檢中級初試能力會考。未取得通過證明者,但已參加校內英語檢定補考者,可至外語中心申請修習「核心英語」課程。

系組訂定畢業條件或其他條件說明:

●       必修課程修習及格。●       修足規定之專業選修學分數。

●       畢業前至少參加10場升學、就業講座,其中系上辦理的講座至少4場,系外演講繳交學習護照至系辦公室。

各學年課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