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大學企業管理學系「企業實習」課程實施辦法
世新大學企業管理學系「企業實習」課程實施辦法
97.11.10系務會議
108.10.30系課程會議
一、為增進管理理論與知識學習成效,落實理論與實務配合,促進產學合作、互動機會,以及強化學生就業能力,特開設此一課程。
二、本課程設計採三學分選修,實習期間以大三升大四、碩一升碩二暑假為原則,學分計入大四、碩二選修課程,得依起迄時間酌予調整。
三、課程實施方法:
(一)暑假期間:以6週為一期,實習時數至少160小時,至多不得超過240小時。
(二)開學期間:每學期以12週為一期,實習時數至少160小時,至多不得超過240小時。
四、校外實習機構須與學校、學生簽訂三方契約,且校外實習機構須經企業實習課程小組審核通過。
五、學生成績評量方式
(一)實習期中及期末,由實習單位監督人評分,共佔學期總成績50%,包含出勤狀況、學習態度及工作表現。(本系將提供表格)
(二)實習過程中,各學生每週繳交一份工作日誌,期末繳交實習報告,並參與系上舉辦之實習成果發表會。由實習指導老師與評審老師評分,佔學期成績之50%,報告格式及內容,由系製定及提供。
六、授課教師得於學生實習期間,進行一次(含)以上之訪視活動,以了解及掌握學生實習環境及工作狀況,並藉以與企業互動、交流。
七、授課教師或相關教師企業訪視之車馬費、誤餐費,依學校或系所規定辦理核銷。
八、本實習課程實施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依施行狀況檢討修正,並經系課程會議討論後實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