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世新大學校友會獎助學金」延長申請至110年5月19日(三)
「臺中市世新大學校友會獎助學金」延長申請至110年5月19日(三)
請符合資格者依辦法填妥申請表與檢附相關文件,
並同時至個人世新山洞口獎助學金系統 – 獎助學金公告查詢進行申請,
詳情請見附件,謝謝。
本獎學金學申請資格如下:
(一)下列規範「台中市校友會校友」之定義為:每年有繳交年費之有效會員。
(二)臺中市世新大學校友會校友,就讀世新大學之子女。
(三)臺中市世新大學校友會校友,就讀其他大學之子女。
(四)臺中市籍世新大學學生,弱勢學生優先,其餘依成績比序。
(五)上列需具正式學籍之在校學生。
(六)該學年度上學期學業、操行,平均70分以上者。
(七) 若因頒贈金額限制,台中市校友子女就讀世新大學者需依成績比序,前者獎金有剩餘時,再行
分配,以弱勢生為優先,學校平均成績高者為次之。
(三)台中市校友會校友子女考取世新大學,頒發獎助學金:壹萬元,其他頒發伍仟元,依序為:
(1) .台中市校友會校友子女就讀其他大學之在校學生。
(2).台中市籍弱勢生,就讀世新大學之在校生。
(3).台中市籍,就讀世新大學之在校生,須依成績比序。
(4).非台中市籍弱勢生就讀世新大學之在校生。
(5).非台中市籍就讀世新大學之在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