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大學企業管理系畢業專題製作辦法(110級適用)

世新大學企業管理系畢業專題製作辦法(110級適用)

110.08.26系務會議通過

110.09.01院務會議通過

110.12.16教務會議通過

111.10.12教務會議通過

112.09.06系務會議通過

112.09.12院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本畢業專題課程之主要目的在於要求學生在企業管理學系三年所 學課程加以彙總,結合理論與實務,企劃完整並可實際執行之計畫,從中強化實務專業及培養整合與研究分析之能力。

 

第二條  實施內容

本專題製作為兩學期之課程,為系定必修課,於三年級下學期「畢業專題(一)」到四年級上學期「畢業專題(二)」實施。第一學期之工作包含選定專題製作題目、完成專題製作專案計畫,期末由本校老師組織審查委員會進行校內審查。第二學期延續第一學期專題計畫或重新選定專題製作題目,並舉辦畢業展。

第三條  實施對象與分組

一、專題製作以本系大三、大四學生為對象,依學期課表進行。

二、本專題以分組方式進行,每一小組以5至6人組成為原則。由學生自行組隊,並徵求指導老師同意指導。

三、各小組應依畢業專題製作辦法進行本課程之研習,由指導老師指導,並依本辦法進行評分。

第三條  專題主題及類型

一、專題主題由本系專任老師於系務會議討論後提供後於畢業專題說明會公告。學生依主題自行選定題目,各小組選定之題目,必須經指導老師簽名核可同意。

二、專題類型可為研究論文、創業企畫、產學合作專案企畫或其他。

 

第四條  專題製作時程

為了管制並指導學生順利進行專題製作課程,規劃下列檢核點,學生應嚴格遵循,並作為成績評定的重要參考:

檢核點 檢核事項 日期 繳交文件
1 完成分組並徵詢指導老師 3月上旬 畢業專題組別名單、專題製作同意書
2 與專題指導老師定期討論

(每2週至少需討論1次)

3月-5月 專題討論進度記錄表(期中及期末前至少各繳交2份)
3 繳交畢業專題校內期末審查簡報檔 6月初 期末審查簡報檔
4 畢業專題校內期末審查 6月中旬
5 與專題指導老師定期討論

(每2週至少需討論1次)

9月-12月 專題討論進度記錄表(期中及期末前至少各繳交2份)
6 畢業展 11月 簡報及海報等作品展示
7 繳交畢業專題競賽簡報檔及企畫書 12月中旬 畢業專題競賽簡報檔
8 參與校外競賽 依主辦單位指定之時程 參賽證明、得獎證明

以上時間依每學年之行事曆,在每年3月初定訂確實時間公佈遵照實施。所有學生均應參加。

 

第五條  指導老師

一、指導老師負責指導與協調學生選定題目、監督專題進行、及審核報告等相關事務。

二、每位老師所指導之學生組別最多一組,如欲特殊狀況則需由系主任協調。

三、指導老師應於課外時間,提供學生進行指導、問題諮詢,文件製作等工作事項之督導。

第六條  成績評定

本課程評分由指導老師、校內審查委員、畢業專題競賽校外委員共同評分。配分原則如下:

學期 項目 檢核點(事項) 建議配分 評分者
第一學期 A 平時參與 50% 指導老師
B 畢業專題期末審查 50% 校內評審委員
 

第二學期

C 平時參與 30% 指導老師
D 畢業展及專題發表 50% 校內外評審委員
E 校外競賽 20% 各組提供參賽證明至系辦公室

評分委員、指導老師在指定時間將所評定之成績交給系辦公室,並由系辦公室彙整計算成績,再由開課老師將成績輸入教務系統。

第七條   注意事項

畢業專題作品如經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委外製作),將交由系務會議會進行審查,經查證屬實者,一律以「成績不及格」論處,並且交由系務會議決定成績分數(即60分以下)。

第八條 本課程應組成畢業專題相關活動籌辦委員會(以下簡稱畢籌會)並設指導老師,負責統籌與規劃相關事宜,如遇影響學生權益事項,指導老師須適時給予必要協助及督導。

第九條 為鼓勵學生積極參與畢業製作,具體展現學習歷程與成果,每學年於課程結束前應辦理「畢業專題公開展覽」(以下簡稱「畢展」)的活動。建議依照以下原則辦理:

一、第一學年度「畢展」, 需以任何公開展出的方式進行,並且修課同學皆應完成展出的各項要求。

二、畢籌會由該學年修習「畢業專題」課程之所有學生共同組成,為擔任必然會員。

三、畢籌會依其需要分別建立有關職能部門,明訂其活動性質、工作職掌及運作方式,並依部門組成指派執行幹部。內容可參考如下:

(一)「總召」及「副總召」職務各一名,由畢籌會成員提名或自願,由全體會員投票選出。

(二)可依執行之需求,建議可設行銷企劃組、展覽組、公關組、組務組、器材組、美宣組、後製組、網路組等,由畢籌會成員進行分工。

(三)上列各組負責事項,畢籌會應明訂之。

四、畢籌會則以該學年「畢展」規劃內容,進行工作項目、內容與時程的安排與規劃,並應於畢籌會成立後即刻完成「畢展活動企劃書」,提請系辦公室完成備查。

畢業展結束之後,畢籌會須繳交執行成果報告及電子檔,以利傳承及備查。

五、畢籌會應定期召開會議,執行經費收支與運用等重要事項之報告,應留存相關會議記錄,以備存查。

六、畢籌會經費應開立畢籌會專戶專款專用,經費收支及運用需公開透明,並依下列規範辦理:

(一)經費來源為補助款者,依學校相關規定辦理核銷作業。

(二)經費來源為捐款者,應開立捐款收據,依學校執行規定及捐助用途支用。

(三)經費來源為會員所繳之會費,金額收取及退費方式視每屆畢業展規模訂定,並經畢籌會會議投票同意後方得為之。

(四)落實帳務處理,控管經費收支核銷及流向,須公告財務報表或收支明細帳。

七、畢業展期程:應於學生修習該課程結束當年實施完畢。

第十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