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主修申請

112雙主修學分規定

加修企業管理學系為雙主修之他系學生,應修畢企業管理學系所有專業必修課程 27 學分及

選修 15 學分課程,共計 42 學分,始可取得雙主修資格。

111/11/8

學科名稱 學科簡碼 開課時間 學分 選別
必修27學分 經濟學 ECON115 一上 3/0
企業概論 DBA102 一上 3/0
會計學(含實作演練1H) DBA107 一下 0/3
統計學(含實作演練1H) ECON237 二上 3/0
管理學 DBA201 二上 3/0
行銷管理 DBA223 二上 3/0
財務管理 FIN205 二上 3/0
生產作業管理 DBA215 二下 0/3
人力資源管理 DBA324 三上 3/0

 

選修課程 15 學分:

請依據本系 112 學年度入學新生課程計畫表為原則,除上列必修課程外,選修課程皆可列計。

 

※依本校修讀雙主修辦法規定:修讀雙主修科目中,如有與本學系、學程科目相關者,應於申請修讀雙主修時,經雙主修學系、學程認可免修,並指定其另修專業(門)科目與學分補足之。(同一門科目不得同時認列於雙主修必修學分與本學系畢業學分)

 

世新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