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部課程規劃

112學年度

學分數規範:

(1)畢業總學分最低:128學分

(2)校訂必修:20學分

(3)院訂必修:6學分

(4)系訂必修:35學分

(5)組訂必修:0學分

(6)通識最低:12學分

(7)專業選修最低:40學分

(8)開放外系學分:15學分

通識畢業條件說明:

通識課程一至四年級修習,至少修習12學分。其中計分「人文素養」、「社會科學」、「自然與資訊」、「運動與健康」、「特色通識」五大類,需修習至少四個不同領域通識課程,方得畢業。

校訂畢業條件說明:

1.英語能力:

(1)修畢大一「外文英文」及大二「大二英文」;

(2)須通過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初試及格,或學校舉辦之模擬全民英檢中級初試能力會考。未取得通過證明者,但已參加校內英語檢定補考三次以上者,可申請修習「核心英語」課程。

2.中文能力:修畢大一「國文(一)」、「國文(二)」。

3.資訊能力:修畢「運算思維與程式設計」。

4.思辨表達能力:修畢「全媒體識讀」。

5.自我管理能力:

(1)修畢「體育(一)」、「體育(二)」必修課程。

(2)修畢「法律與數位生活」,法律系、行管系修畢「法學緒論」。

 

系組訂定畢業條件或其他條件說明:

1.依據世新大學學則第五條暨選課辦法第三條:持修業年限少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之海外中五學制畢業生,以同等學力資格入學本校學士班,於原學分總數外,需增修至少12個畢業學分。

2.系訂必修為35學分;系訂選修最低學分數40學分

3.開放至外系選修學分為15學分,得選外系學分、通識學分、亦可修讀本系專業選修。

4..課程名稱前加○者須繳交實習費用

5.課程擋修規定

(1)會計學擋修中級會計學

(2)各學科上學期不及格者不擋修下學期課程

6.畢業前至少參加10場升學、就業講座,其中系上辦理的演講至少4場,未於畢業前完成講座者,由系辦於學生延修期間加選「企管系生涯講座」課程,課程成績以通過/不通過登錄。

 

各學年課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