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在職專班(上海境外專班)
112學年度
本系畢業總學分數最低36學分,包括:
1.系訂必修:6學分
2.選修學分數:15學分(15學分開放至外系選修)
3.畢業論文3學分另計
一、本系境外碩士在職專班修業年限為一至四年。
二、本系畢業總學分數最低36學分,包括:
1.必修學分數共6學分(不含論文研究3學分)
2.選修學分數:30學分
(1)系訂選修最低15學分。
(2)15學分開放至外系選修。
3.畢業論文研究3學分另計
三、選修課程不限年級,每學期開設選修課程依據本系師資學術專長情況開課。
四、各系所最低畢業學分數中採計外系所之學分,以不超過15學分或滿足一個跨系學程學分要求為原則。
五、每學期修課上限為12學分。
六、本校研究生須透過「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教學平台自行修習本課程,並通過總測驗取得修課證明後始可申請學位考試,未完成本課程者,不得申請學位考試。
學年度課程表